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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11-21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管理要求另有规定的重点专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5年7月7日财政部、科技部颁布的《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过渡期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教〔2015〕154号)和2016年4月18日财政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财办教〔2016〕2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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