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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申报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023-08-16 | 作者:科技处 | 【 】【打印】【关闭

各实验室、各部门: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正式启动。现将要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1.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重点奖励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成果,加强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突破“卡脖子”技术相关成果的支持。 

  2.人物奖聚焦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重大突破、促进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的科技人才; 

  3.自然科学奖聚焦重大科学发现、从源头和底层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成果; 

  4.技术发明奖聚焦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支撑我市重点领域发展的成果; 

  5.科学技术进步奖聚焦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推广、支撑我市重点领域发展的成果。 

  6.奖励金额(据京科资发〔2020129号):突出贡献中关村奖300万元/人,杰出青年中关村奖50万元/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100万元/项,一等奖50万元/项,二等奖20万元/项。 

二、相关要点 

  1.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由下列个人和组织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突出贡献中关村奖获奖者;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登记的科技类的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可通过此网站查询);市科学技术协会。我所不具有该奖的提名资格。 

  2.我所具有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的资格,每年度每个领域可提名1人。 

  3.我所具有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资格,原则上每年度提名数量不限;提名特等奖项目需提供1家民政部登记的本领域科技类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的推荐意见,或者3位院士的推荐意见。 

  4.被提名项目要求整体应用1年以上(自然科学奖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公开发表(出版)1年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类的科普作品普及1年以上),时间节点为2022731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或者许可的项目,应在2022731日前获得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被提名项目近三年经济效益的年份为2020年至2022年。 

  5.提名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注:不能与教育部获奖项目重复),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重复使用。 

  6.20212022年度连续两年提名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提名。 

  7.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候选人。2021年、2022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本年度不能作为提名项目的前三候选人。 

三、提名材料 

  1.请提名者按照《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1)要求在线填写、提交。(链接

  2.提名阶段,书面版提名书在提名系统中扫描上传,不再报送纸质版书面材料。 

  3.经评审获奖项目需报送纸质版书面提名材料。 

四、时间节点 

  1.提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3815930分至20239151730分。请严格遵守时间要求,逾期不予受理。补正截止时间为9271730分。 

  2.书面提名材料在电子版书面材料审查通过后即可上传,上传截止日期为202310131730分。 

  请有意申报的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关于启动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2)(链接),准备好申报材料,在填报前与科技处张尉(8214)沟通联系。 

 

科技处
202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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