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撰写申请书之前要认真阅读《指南》和与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的规定、管理办法和通知通告等文件。在撰写申请书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避免因为不了解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规定而不能通过初审的现象。根据以往申请情况,特别要注意如下几种规范性要求:
1 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或填写"申请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项内容。
2申请书中如有外单位合作者即被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纸质申请书上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3 申请者如为在职博士生,要附导师签字的同意申请证明材料。
4 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一定要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不得代签字。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以及其他违规、超项的申请都不能通过初审。
二、遵守科学道德,要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撰写申请书。避免在申请书中出现夸大、不真实和不准确的内容,坚决反对弄虚作假。
三、申请项目要具有实质性的源头创新思想或思路。提出的科学问题和解决方案要明确、深入,防止"大"而"空"的倾向。以应用为目标的基础研究,应用背景要论述清楚。
四、 申请重点项目时,须分清领域名称和项目名称。对于按立项领域受理的重点项目,其项目名称应根据项目本身内容确定,尽量避免使用领域名称。
五、 申请重点项目时应正确理解《指南》要求,注意凝练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特别对于按立项领域受理申请的重点项目,不要面面俱到,避免研究内容覆盖整个领域范围。
六、 申请联合资助项目时须注意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
七、 申请者应严格按照通知通告中的时间要求,通过所在科研处报送申请书。自然科学基金会不受理个人申报的申请。
八、 对于初次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建议事先咨询有相关经验的人员。